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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协同中,发出协同方做的协同凭证有不少情况是不需要发给对方的协同,而是本方调账用的凭证。为使这部分数据不影响正常业务处理,所以将这部分数据在协同中心中取消协同
产品版本:
NC5.5
问题属性:
C功能性需求
问题描述:
登录方可查看,
登录
问题原因:
公有协同 发出协同方 不需要协同
问题解决方式:
VIP会员可查看,
充值升级
大模块:
A1财务会计
小模块:
集团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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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5.5
A1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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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方确认协同后,无法取消协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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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信息节点,增加岗位,提示“岗位编码不合法,请更换岗位编码”(参数设置中配置的是岗位编码手工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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