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文件。2018年2月1日,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8〕3号),指导和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制度的转换衔接和过渡升级,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创新和变化是,采用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核算模式”。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 即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也需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企业可通过U8C提供的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体系(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双核算体系)在同一账簿内分别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进行平行记账、账簿查询等日常会计核算业务,期末出具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以满足新颁布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
1. 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预置双会计核算体系(财务+预算)及八要素科目类型;
2. 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预置会计科目并区分会计核算体系;
3. 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预置现金流量项目;
4. 支持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录入期初余额,同时支持按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双体系会计恒等式(财务会计:资产+费用=净资产+负债+收入、预算会计: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进行试算平衡校验;
5. 会计凭证支持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平行记账,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1) 支持手工进行平行记账,凭证及分录显示时支持图标形式区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类型;
2) 支持通过定义科目对照关系实现自动平行记账处理(支持末级科目+辅助核算的维度);
3) 支持设置常用平行记账凭证模板以便快速调用录入;
4) 支持进行预算结余和财务盈余差异项目分析,并提供对应报表功能和iUFO取数函数;
5) 支持多选凭证批量进行平行记账处理;
6) 支持按不同会计核算体系查询展现凭证数据;
6. 支持通过设置相关模板及规则,实现财自定义转账凭证平行记账业务的自动处理;
7. 业务系统通过会计平台生成总账凭证支持平行记账;
8. 支持按不同会计核算体系查询总账账簿统计;
9. 总账月末结账支持平行记账相关数据校验;
10. 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预置iUFO报表表样,包含以下报表及附注:
1) 资产负债表(财务会计)
2) 收入费用表(财务会计)
3) 净资产变动表(财务会计)
4) 现金流量表(财务会计)
5) 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会计)
6) 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预算会计)
7)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会计)
8) 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情况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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