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6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调用协同凭证的时协同科目不能修改,如:总部下拨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XX;对方凭证借:银行存款XX 贷:其他应收款客户要求,定义协同凭证模板时系统科目可以设置成非末级科目,发送方在调用的时候录入协同科目的末级科目即具体的银行账号,协同到对方公司后,对方公司在协同确认时填写协同科目的末级科目银行账号,然后,确认生成总账凭证 |
问题原因: | 调用协同 科目 修改 不能 |
问题解决方式: | 协同凭证无法实现,但这个功能,公有协同可以实现。是否可以用公有协同功能。 |
大模块: | A1财务会计 |
小模块: | 集团对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