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7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在公有协同中,如何能够在客商辅助核算中带出对方公司?例如:A公司对B公司的公有协同,只协同内部客商。A公司在客商辅助核算处选择B公司,向B公司发起协同,B公司协同确认的时候并没有带出辅助核算。能否使B公司协同确认的时候,客商辅助核算处自动带出A? |
问题原因: | 公有协同/内部客商 |
问题解决方式: | 可以实现自动带出内部客商的功能,如果客户的环境中不能带出,检查以下两个条件:1.两个公司中内部客商的属性是否都是“客商”;2.内部客商都分配到协同的公司中,其业务信息的“是否收付协同”都设为“是”。 |
大模块: | A1财务会计 |
小模块: | 集团对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