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7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2013年5月上线录入当年2月期初合同,5月前历史利息已计,但在5月对期初合同进行计息时系统从2月开始记应付利息,最后可以使用利息差额调整.对于短期借款,只要连续计算几个月即可。但对于5年甚至10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如此操作工作重复且相当繁琐。对于期初合同利息的延续处理,有何解决方案? |
问题原因: | 期初合同 |
问题解决方式: | 期初合同,系统会根据合同上的“上次结息日”(基本信息页签)日后的结息日开始计算,所以象顾问描述的问题,不是产品设计有问题,而是在项目上在录入期初合同时,没有将“上次结息日”录入正确,这个字段需要录入合同上线前在系统外的最后一次计息日。并相应将期初的执行情况维护到合同上即可。 |
大模块: | A2资金管理 |
小模块: | 信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