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6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在考勤数据处理节点可以查到,集团办公室刘丹11月22日、23日、28日迟到了三次,考勤月报统计出该人员的迟到时长为21分钟,是以九点为基准计算的。但是在班别定义里已设置允计迟到时限为6分钟。可否以九点零六为基准计算迟到时长。 |
问题原因: | 考勤数据处理 |
问题解决方式: | 登录集团,人力资源-时间管理-考勤管理-基础设置-考勤项目设置节点,修改迟到时长的公式为: 如果{基本考勤信息:考勤方式} =2则(如果{日报数据:旷工工时}<{考勤规则:当日计为旷工的旷工时数}则((如果{考勤数据:工作时间段1迟到时长}<>0则abs( {考勤数据:工作时间段1迟到时长} - {班别信息:允许迟到时限} )否则0)+ (如果 |
大模块: | D人力资源 |
小模块: | 考勤(出差&加班&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