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7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请问 在资金结算中心的单位注销了,但是没到结息日,如何提前结息?在系统中如何设置?系统中设定的是每三个月结一次息,比如9月30日计息,但是结算中心下有个户的开户公司9月20号就单位注销了,那这个账号也就没有了,但是截至到9月20日之前的利息如果计算,在系统中如何设置? |
问题原因: | 内部账户 销户计息 结息 |
问题解决方式: | 在账户销户的时候计息,分两种情况:1、启用了内部账户管理模块:在销户处理时系统会自动计息。2、未启用内部账户管理模块:在“内部账户”节点对需要销户的账户进行计息处理,然后对账户销户。 |
大模块: | A2资金管理 |
小模块: | 账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