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NC5.5 |
问题属性: | A应用操作 |
问题描述: | 在薪资补发的节点,补发某个薪资类别下的A、B、C三个项目,其中C项目是需要扣税的,在薪资发放节点已经设置过扣税了,但是累加到薪资发放之后,扣税基数多了ABC三项之后,按理说扣税基数应该不包含C项目的,请问是什么原因。在薪资类别节点设置的补扣税方式是累加到本期。 |
问题原因: | 薪资补发 |
问题解决方式: | 补发扣税设置:累计到本期计税就是在薪资补发节点不扣税,将薪资补发节点补发的薪资项目累加到薪资发放节点后,体现在补发金额中,本期本次扣税基数加上补发金额一起扣税。如果在薪资补发需要扣税,设置补发扣税,但是也是补发金额一起扣税,不可能有的扣税,有的不扣税。补发扣税以后,在薪资发放节点本次扣税基数加上补发金额,本次扣税减去补发扣税。 |
大模块: | D人力资源 |
小模块: |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