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合并制单业务规则 |
问题原因: | 现归纳如下 |
解决方案: | 合并制单一次可以选择多个制单类型,但至少必须选择一个制单类型,其中,发票制单、应付单制单、结算单制单、现结制单可以合并制单;核销制单为单独制单,且其必须在所核销双方的单据全部制完单后才允许进行核销制单;票据处理为单独制单;转账处理、汇兑损益、并账制单可以合并制单。 多种制单类型合并制单时,各记录取科目原则、各分录的合并规则根据当前系统选项中设置进行相应处理。 合并分录以后若出现本币金额=0的情况,则有这种分录的凭证无法保存。 当系统自动取出的科目为空时,该科目作为与别的分录不相同处理;当系统取出的受控科目其对应辅助核算为空时,该分录的辅助核算与别的分录作不相同处理;当取出的非受控科目其对应辅助核算为空时,该分录的辅助核算与别的分录作不同处理。 受控科目若为项目核算,且需要带出的项目为单据表体项目或者存货,则形成的受控科目分录应该根据表体分别列示,只有当表体项目相同时才将受控科目分录进行自动合并处理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52 |
模块: | 应付 |
产品: | 852 |
问题名称: | 合并制单业务规则 |
最后更新: | 2005-06-28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