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每年保险福利的基数基本都会调整,但调整时间一般在5月份,1月份时会预估一个基数进行缴纳,到5月份时根据政策调整基数,并将1月至5月缴纳的保险金额按照新旧基数基数后的差额进行补缴,请问,系统中如何补缴由基数调整引起的缴纳差额? |
问题原因: | |
解决方案: | 您好: 采用补缴的方式处理。基于目前产品特性,具体方案请看: 1.进行补缴时,其基数是可以修改的,假如核定基数高于预估基数,那么可以按照其差额修改补缴基数,这样就可以计算出差异部分应补缴的金额。 如果核定基数低于预估基数,那么按照差额更改补缴基数,可以录入负数,这样就计算出一个负数。 可能影响点为福利方案设置--基数核定这里设置的缴交基数的上线和下线,下线为负数时才能在补缴时录入负数缴交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补缴界面可以进行批改,对于同一基数的人,可以多选后通过批改的方式调整,这样减少一定的工作量。 2.另外的处理模式是不缴,统一定下基数后做补缴。 需求已经向研发提出,研发已经记录。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U8 V10.0 |
模块: | 保险福利管理 |
产品: | 人力资源 |
问题名称: | 保险基数调整后按基数差额补缴 |
最后更新: | 2011-08-29 23:2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