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下一张采购订单,数量(100)*含税单价(0.18)=含税金额(17.55),本次的含税单价是取至最新的价格, 然后我把含税单价重新输成0.18,结果含税金额变成18. 为什么采购订单会出现这种单价*数量不等于金额的情况? |
问题原因: | |
解决方案: | 您好: 采购选项中选择价格取自最新价格,那么该供应商存货做第一张采购订单时,单价需要手工录入,而单据表体上会根据供应商档案中的“单价含税”是否打勾来确定该行记录的“价税标识”,如果供应商档案上的“单价含税”没有打勾,则“价税标识”为“无税价”,如打勾,则“价税标识”为“含税价”(价税标识在单据界面上是不显示的)。该供应商存货再做第二张采购订单时,价税标识就会根据上一张采购订单上的来取,并根据价格标识带入原币无税单价或含税单价:价格标识=含税时,带原币含税单价,含税金额=数量*含税单价得出,无税单价则是反算;价格标识=无税时,带原币无税单价 ,无税金额=数量*无税单价得出,含税单价则是反算; 从描述来看,采购订单带来的价税标识应是“无税价”,所以订单根据数量100*无税单价0.15计算出无税金额15,然后根据无税金额*税率=2.55计算出税率,然后根据无税金额+税率=17.55计算出价税合计,再根据价税合计/数量=0.18计算出含税单价。 此种情况,如想实现以含税价为准,那么请选择取价方式为手工录入,供应商档案上的“单价价税”打上对勾,再做一张采购订单,则该采购订单上的价税标识就为“含税价”,然后再选择取价方式为最新价格,则下一张采购订单就可以取到价税标识为“含税价”。或者录入供应商存货调价单,调价单上的“价税标识”选择为“含税价”,采购取价方式选择为“供应商存货价格表”。 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90 |
模块: | 采购管理 |
产品: | 供应链 |
问题名称: | 采购订单价税合计问题 |
最后更新: | 2011-08-10 23:2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