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象: | 问题描述:有一个工资项目为饭补,(因为客户在集团本部有一个食堂,集团上班的员工饭补打在饭卡上,在工资上就没有显示,但是其他分店的员工就有此项目),取数的情况是 1、人员类别为正式员工、见习期正式人员饭补为 实际出勤天数*6 2、人员类别为暑期工、试用期人员饭补为 实际出勤天数*3 3、部门有01、02部门(下有明细部门)等在集团本部打到卡上,其他的部门发到工资上。 问题:1、怎么设置公式? 2、现在补录10月份的工资、但是其他模块的数据已经到了12月份了,怎样数据能正确 3、假如在12月份有人离职或者部门有调整或者人员类别有变化,现在做的是11月份的工资(客户发的是前一个月的工资),怎样设置公式才能确保数据的正确性。 |
问题原因: | |
解决方案: | 您好, 此问题【经查看数据/测试】现做如下分析与答复: 已与一线电话沟通,用户如果补录以前月份记录取数问题,建议在任职情况中录入当时所在部门并在任职情况表中增加一个人员类别字段,以便取到以前月份记录情况。 如有问题,敬请及时邮件联系,无需反馈问题! |
相关补丁: | |
版本: | 8.90 |
模块: | 薪资管理 |
产品: | 人力资源 |
问题名称: | 薪资取数中关于人员类别和部门变化的问题 |
最后更新: | 2011-12-23 23:32:24 |